可惡到了極點……
發表於 2007年8月17日 下午 06:19

『你這個王八蛋,最好馬上下十八層地獄體驗被活剝的痛楚……』

天的一則虐狗事件,讓我一直到現在不敢開電視觀看新聞,老媽從家裡打給我,她老人家說著說著心到現在還難過的揪著……我相信大家都是一樣的……不!應該說正常人應該都是一樣的……

下午擔任來賓時,在梳化妝間跟邁可,還有同事們聊起這件事情,我真的忍不住的從心裡『真心誠意』的詛咒這個施虐的『人渣』……

半夜一點多了,一直在思考,在台灣為什麼弱勢生命的價值是如此的被踐踏?。。。沒有嚴格的立法,我們說什麼也無法遏止這樣的悲劇再次發生。。。這個新聞到現在雖然都已經被颱風的消息蓋過了,
但是我相信一定有好多好多還在關懷弱勢生命的朋友們跟我們一樣還是揪著心在痛著。。。


這個台灣土地上,沒有嚴格的動物保護的立法,唯一能做的就是對著報紙新聞裡的施害者咒罵。。。就算老天有眼幸運的抓到了可惡的兇嫌,想像著可以以暴制暴的處罰這些令人髮指的混帳東西,但,就算如此,能撫慰這些可憐被虐殺犧牲的生命們死前所承受的極度恐慌跟無止盡身心煎熬的痛苦嗎???


還是好難過。。。雖然難過,尊重生命的教育,拯救流浪生命的工作,即使無奈還是要繼續下去~~~我們一起加油好嗎??!!

 

得之前昱晴曾經在部落格裡貼過的一則小小橡皮筋狗狗的故事嗎?

http://tw.myblog.yahoo.com/mix-pets/article?mid=184&prev=219&next=144&l=f&fid=5

現在她的名字叫做悠悠,恢復的狀況良好,現在很健康也變漂亮了,目前她在中部的一個中途麻家……

但是因為某些原因必須再幫找一個溫暖的家,如果您住在中部,也想要有個可愛的生命陪伴,請給她一個機會,

請您跟中途麻麻黃小姐聯絡:

0925-719888(務必來電顯示,謝謝!)

mail:paggy3030@yahoo.com.tw

有關悠悠的故事跟救援恢復的情況http://tw.myblog.yahoo.com/mix-pets/article?mid=1182&next=1136&l=f&fid=5


 

下是一個網友的部落格上公布急需援助個案的照片和募款資料...在這裏懇求大家幫忙轉PO出去....讓苦命可憐的牠們....能夠得到更多更多的醫療照顧和生活費用......拜託大家....感謝大家.....!!!

並附上各個個案的原文出處網址....請大家用心看看....牠們可憐的遭遇..........伸出您的援手...付出您的愛心......幫助牠們......受苦可憐的小生命~~!!!

待援個案(一)

原本就無依無靠的流浪小飛俠及大耳妹~~~懇求您的幫忙........

原文出處:6狗1羊的快樂天堂(網址如下)

http://tw.myblog.yahoo.com/jw!DbG1bmWEQUXLaDqY.qZS/article?mid=3927




 

帳戶用於募集飼料款項

以便隨時方便大家查帳,農會帳戶如下:

ATM轉帳 :     阿蓮農會  代號619  

帳號00082222439590  (流浪狗專戶專款專用)

 我的 聯絡電話0960289776(小雯)

待援個案(二)

曾慘遭二次遺棄的靈犬小瑾....殘酷的命運再度打擊著牠....一場車禍...讓原本苦命的牠....癱瘓無法站起...........~~~懇求您的幫忙......

原文出處:勻彤的部落格(網址如下)

內有完整的救援小瑾過程和最新近況~!

http://tw.myblog.yahoo.com/jw!s.ZxiGaFGRncTNAiYhP.Qkwr_7A-/article?mid=979


 

匯款銀行:匯豐銀行

銀行代碼:081

銀行帳號:888-548997-789

此為小瑾專用帳戶。

PS:如果直接用ATM轉帳,只需順序輸入[銀行代碼]及[銀行帳號]即可。

 

待援個案(三)

可憐遭遺棄的來福....後半身癱瘓~~~懇求您的幫忙..........

原文出處:纖維的新聞台~纖維螞蟻第103號(網址如下)

http://mypaper.pchome.com.tw/news/codi/3/1289002213/20070621012659/#centerFlag


PS:由於纖維小美女的努力和熱心...在她工作的店裏設立了募款箱和義賣物資...!心懷大愛的她....希望後續若有善心朋友欲捐款給來福....請大家轉捐給小飛俠;大耳妹及小瑾~!

但若有善心朋友欲捐義賣物資幫助來福募款用;請連結以上~纖維螞蟻第103號新聞台~的網址~!內有來福完整救援過程及最新狀況~!

感謝大家的愛心~~!

請大家幫忙轉PO這篇訊息~~!

感恩~!

Jean

:: 文章回應 ::

2007年8月24日 下午 11:06 by GinnyHo

# re: 可惡到了極點……

2007年8月20日 上午 11:21 by PAGY

# re: 可惡到了極點……

給樓下的朋友,這樣的立法是兩三個月前定的,
剛開始我看了也覺得台灣對動物的保護有了好的起步!
但是,
不過就是罰個壹萬
一年!了不起就是二十五萬(PS那是極少的特例)
就算抓到了
一萬元,關個一年,能喚回動物的生命跟那些生不如死的過程嗎???
這樣的立法是美意,是輕罰,執法嚴格與否??
大家看到這樣的法條我想也不過就是搖頭啊!!
2007年8月20日 上午 09:22 by 小丸子

# re: 可惡到了極點……

動物保護法已經有刑責了!!

中華民國 96 年 6 月 14 日 修正動物保護法第30, 31條
中華民國 96 年 7 月 11 日公布
第三十條 (罰則)   有下列情事之一者,處新臺幣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鍰:
  一、違反第五條第二項規定,使所飼養動物遭受不必要之騷擾、虐待或傷害。
  二、違反第五條第三項規定,棄養動物。
  三、違反第六條規定,無故騷擾、虐待或傷害動物。
  四、違反第十一條第一項規定,對於受傷或罹病動物,飼主未給與必要之醫療,經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通知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
  五、違反第十三條第一項第一款規定,於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宰殺動物。
  六、違反第十三條第一項第四款規定,未依主管機關許可方法宰殺數量過賸之動物。
  七、違反第十三條第二項規定,未依中央主管機關所定宰殺方式宰殺動物。
  違反前項第一款至第三款致動物重傷或死亡者,或五年內違反前項各款規定之一情事二次以上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
[相關條文]


第三十一條 (罰則)   有下列情事之一者,處新臺幣二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罰鍰,拒不改善者,得按次處罰之:
  一、運送人違反中央主管機關依第九條所定動物運送辦法規定之運送工具及方式。
  二、違反第十一條第二項規定,未基於動物健康或管理上之需要施行動物醫療及手術。
  三、違反第十三條第一項第二款規定,未具獸醫師資格非因緊急情況宰殺寵物。
  四、違反第十三條第一項第三款規定,未由獸醫師或未在獸醫師監督下宰殺動物。
  五、飼主未依中央主管機關依第十九條第三項所定寵物登記管理辦法規定期限辦理寵物之出生、取得、轉讓、遺失或死亡登記。
  六、飼主違反第二十條第一項規定,使寵物無七歲以上人伴同或未採取適當防護措施,出入於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
  違反第十二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者,處新臺幣五萬元以上二十五萬元以下罰鍰,拒不改善者,得按次連續處罰之。
  五年內違反第一項第一款至第四款之一情事二次以上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



2007年8月20日 上午 09:13 by 宗盈

# re: 可惡到了極點……

沒人性....
也只能無止盡的嘆息,也不知道這樣子打游擊的大家分頭救援募款的方式是要持續到何時,每每想到這,就又覺得政府真無能...連這種最基本的生命教育都做不到,還能企望整個國民的素質能提升到哪裡去?

想到同事告訴過我的一個故事。
他帶兒子去奈良餵鹿。兒子想伸手去摸摸鹿,同團的太太急忙阻止他們,說:「那鹿很髒耶不要亂摸喔!」一轉身看見身旁一位日本太太,用慈祥溫柔的眼神,摸摸眼前的小鹿,告訴牠:「對不起喔,今天帶的已經沒了,我明天再來看妳喔!」同事突然覺得五味雜陳...

生命教育的差別就在這裡。
2007年8月19日 下午 03:22 by 姜s

# re: 可惡到了極點……

自從有小孩之後
在照顧小孩的同時,知道了生命的可貴
(想起小時候養死了一些小動物)
小孩子很皮,現在雖然無法再養可愛的小動物
但是我會介由媒體上的照片告訴小孩子
我們要尊重生命
不要去傷害別人
2007年8月18日 下午 03:28 by GinnyHo

# re: 可惡到了極點……

聯想到

如果大家身邊有小朋友
一定要多灌輸尊重身命的觀念
對人對動物都一樣

因為基本上會作出這種事的
心理真的有問題
有時候可能是從小接受錯誤觀念或不良影響

做這種事的人,絕不能縱容
對狗如此,難保哪天對人....
2007年8月18日 上午 11:20 by sun

# re: 可惡到了極點……

從昨天到現在
我一直沒有辦法忘記剝皮狗ㄉ畫面
媽的!!!這世界到底還有多少變態
一下開膛 一下剝皮
2007年8月18日 上午 10:22 by SHARON

# re: 可惡到了極點……

我實在太生氣了,我決定要加入照生會的活動,雖然我白天要睡覺,但我可以一天不睡,也不能缺席這個活動

救不活一隻活活被人扒皮的狗(不敢看不要點進去)
http://www.wretch.cc/blog/i5057dog&article_id=11576725

公告:8/20早上十點至板橋地方法院按鈴申告
http://www.wretch.cc/blog/i5057dog&article_id=11592615 有人有空的話,也請一起到場聲援,拜託了!
2007年8月18日 上午 01:31 by Jean

# 給M

心還是很痛,
這條保護動物尊重生命立法的路卻又好長好遠。。。
好像沒有盡頭,
虐殺的行為並沒有因為媒體的報導,網路的發達,群眾的撻伐而停止甚至更加的惡劣。。。
我們不能放棄,
還是得繼續影響我們的週遭。。。即使這樣的影響很漫長。。。


2007年8月18日 上午 12:48 by Jean

# 給小丸子

我們怎麼也想不透這些心理變態的人渣是怎麼了?
這個新聞一直到限在都還在震撼我的心。。。

唉~~~

對了,我已經將東西放在你信箱裡了~~~應該下禮拜就可以有了。。。
2007年8月17日 下午 09:33 by michael

# 連上帝都不會原諒他!!!!

今天我on早班,邊化妝邊看報紙!當我看到這一則新聞時,整整5分鐘氣的說不出話來!不知已經罵了幾千句「王八蛋」、「殺千刀的」、「下地獄」等等!終究救不回這一隻可愛又可憐的狗狗!如果他生前嚥下最後一口氣時有許願,一定希望下一次轉世投胎永遠不要再相信人類!!!

昱晴說的很對,很多狗狗之所以會被王八蛋虐待,就是因為相信人類,會很善良的靠近他們!他們天真的怎麼知道,這一些萬物之靈不但要他們的命,還要他們求生不能求死不得!!而且,我想他們心裡一定都有很大的問題!!不是正常人!!!

否則他大可以把狗狗丟到荒山野嶺,這樣不會有人發現,而他,卻把狗狗載到人來人往的市集!就像上一次內湖科學園區虐貓事件,犯罪者也是心理變態,他早知道公佈在網路一定會被眾人圍剿,他還是這樣做!目的絕對不是好玩,而是想要大家知道他這樣做了!!你說,這樣的人正常嗎?

跟很多同事都義憤填膺的討論該怎麼做?很多人說一定要關起來坐牢。可憐的是,台灣這個富裕的國家,卻沒有動物防制犯罪法的催生!即使將來有了,頂多罰個幾千塊,就算關進監牢,他們一出獄更會變本加厲的虐待其他無辜的狗狗貓咪!有一位同事說,乾脆槍斃他們!我們真的太氣憤了!!不過,我們也只能罵罵無濟於事!!

真的真的衷心懇求大家,你可以不養流浪狗,你可以不對他們好,可是,請一定不要「這麼這麼這麼這麼殘忍的」虐待他!!放養全世界,即使在落後的地方,即使他們為了生活會吃他們,也不會將他們生吞活剝!!這一個棘手將這麼信任你的狗狗活生生剝皮的「人」???為了你自己跟你下一代還有你的下一輪迴著想,請停止!!請不要再做出任何虐待動物的事情好嗎?即使你小時候因為有被狗狗咬過、嚇過、吠過,因此對全世界的狗心生恨意,請給寶貴的生一個機會,不要再下手了!!我希望主耶穌能救你,因為你的心靈不健康,我會為你禱告,請不要再讓悲劇一直重演~~
2007年8月17日 下午 09:13 by 小丸子

# re: 可惡到了極點……

一早在捷運上也看到這則新聞
這個王八蛋
一定要查那台箱型車的車號
找出殘忍的兇手
防止下一個受害者

全民緝兇!!!!